公告日期:2026-04-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所”)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在审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
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
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执业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审计过程中,天健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5、质量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天健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天健所积极推进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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