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投
入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
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
换”之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770,863.95 元,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
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8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7.7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0,7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3,825,53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 61045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中部分店铺建设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预案》。公司将变更上述杭州店铺建设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实施主体上,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红蜻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实施地点上,由杭州市文一路、文二路、文三路和华丰路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红普路 788 号绿谷·杭州东部创新中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论证研究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
实施进度,将该两项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原因,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3.34 亿元用于投入以下 3 个新项目的建设: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拟投入 1.58 亿元)、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 0.96 亿元)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 0.80 亿元),并将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 6.56 亿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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