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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红蜻蜓: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调研采访工作,是指调研会、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形式满足投资者、新闻媒体、证券机构等对象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求的相关活动,旨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 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 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 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 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文,签署重大合同等;

(五) 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 应予披露的交易以及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接待来访者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基本管理原则:

(一)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 合规披露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 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五) 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七) 预约登记管理原则:来访者到公司调研、采访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相关活动,必须进行预约登记,并报董事会秘书批准。持有公司股票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到公司调研,应在预约时提供股东账户号及身份证号,以便公司证实东身份。

(八) 现场登记管理原则:公司接待来访者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时,必于现场对来访者身份信息予以登记并详加核实。

(九) 归口管理原则:来访者到公司调研、采访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等相关活动,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七条 特定对象来访调研接待工作中与来访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披露的法定信息及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说明,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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