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蜻蜓”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红蜻蜓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 号文核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8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0,7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6,934,467.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3,825,533.00 元,其中股本 58,800,000.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15,025,533.00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4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17,199,940.23
减:2025 年度已使用 47,318,776.27
加:2025 年度收益总额
2025 年度结构性存款收益金额 1,493,693.98
2025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287,510.53
2025 年度定期存款收益金额 788,513.89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244,502.49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2,695,384.8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公司“杭州绿谷旗舰店”在杭州地区实施,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公司与旗下子公司杭州红蜻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九堡支行、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增项目中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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