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05:10 股吧网页版
红蜻蜓: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英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长江商学院客座教授、四川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学院应用教授;中国商业地产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服装协会专家顾问。历任云南白药首席商务官、京东集团副总裁、茂业商业集团总裁、王府井百货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步步高集团非独立董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亲属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6 6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主动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会议上能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没有妨
碍本人工作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作了《202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1 0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相应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和第七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保持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团队的充分沟通与协作,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及整改跟踪情况的汇报;同时积极与外部审计团队交流,充分讨论财务报告审计中的关键事项与风险评估,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独立。通过保持开放、坦诚的沟通渠道,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交流,提高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与监督效能。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和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并与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