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林物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杨晓明先生、周德富先生、朱军先生担任,三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其中杨晓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仍由独立董事杨晓明先生、周德富先生、朱军先生担任,其中杨晓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明先生、周德富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相应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 1月 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暨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就万林物流 2024 年度财务审计相关事项(包括审计范围、审计进度、本年度重点审计领域、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
2、2025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意见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 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重大错报风险领域执行结果、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情况以及项目组成员独立性。签字注册会计师结合审计进展情况解答审计委员会委员关注事项,公司财
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补充汇报资产减值等重点关注事项的详细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项目组的工作表示认可和肯定,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并对审计工作细节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初步结果达成一致意见。
3、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评估意见》。
6、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度、本年度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与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在会计师进场时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提出了要求与建议,并持续关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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