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8
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制权拟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名称 变更后名称
控股股东 是 □否 无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无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 表决权委托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变更方式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第一次股份转让:2025 年 10 月 31 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以下简称“大股东”)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 88,055,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849%)转让给唐山工控。
表决权委托:2025 年 10 月 31 日,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控签订《表决权委托
协议》,拟将其所持 117,411,22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136%)的表决权委托给唐山工控行使,委托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当中约定的标的股份(即
88,055,885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至唐山工控名下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以孰早为准)止:(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11.2.1条转让方剩余股份处置安排中约定的限售解禁股对应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前一日;(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11.2.2 条,若乙方决定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巩固控制权的,自前述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前一日;(3)2027 年 6 月 30 日。
如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顺利推进并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次股份转让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或取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如需),且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第一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唐山工控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根本变化的计划,目前没有对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第一次及第二次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的具体情况
(一)第一次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
1、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大股东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
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唐山工控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持有的上市公司88,055,8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849%),转让价格为每股 10.75 元,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946,600,763.75 元。
其中,唐佛南先生同意以每股 10.75 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020,80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105%)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40,973,664.50 元;汪大维先生同意以每股 10.75 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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