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作为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事务所在 2025年审计业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 年中汇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情况
中汇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中
汇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质资格,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等,业务广泛分布于近二十个省市,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涉及行业主要有(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中汇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业务组、各分所等执业机构执行统一的执业标准,遵守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合伙人、质控复核人及所内专家意见共同讨论商定,必要时寻求外部专家咨询协助。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所内专家备忘录底稿。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
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事务所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汇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中汇事务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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