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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纪茂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本人纪茂利,作为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纪茂利,男,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嘉兴市税务学会理事。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先后任东北电业管理局烟塔工程公司出纳、费用审核、
税务申报、材料稽核、总账报表岗位;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辽宁商业
高等专科学校财会系会计学讲师;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锦州师范学院
财税系会计学讲师;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渤海大学财税系会计学讲师;
2004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先后任渤海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其中:2013
年至 2015 年任会计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15 至 2018 年先后任学校审计
处副处长、处长;2019 年 5 月至今,任嘉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24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针对会议决策事项,均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基于自身专业知识提供适当意见,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所
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出席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姓名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纪茂利 13 13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7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情况
进行了了解,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

(五)对公司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通过现场以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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