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浙江荣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 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15.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234.54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005.4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9,005.46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40 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 74,877.00 6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4,877.00 88,000.00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238.08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为 8,665.16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 572.92 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年产 1.5 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40 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
行业发展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40 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并调减 25,000 万元投入建设“年产
1.8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调减 3,000 万元投入建设“年产 50 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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