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27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专精”)持有公司股份 3,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6%。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成果”)持有公司股份 2,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毅达专精、毅达成果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91%。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基于企业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 3%。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实
施。
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可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基金投资期限均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60 个月,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股东名称
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上股东
持股数量 3,310,000股
持股比例 3.6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310,000股
股东名称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上股东
持股数量 2,940,000股
持股比例 3.2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94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股) 例 因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 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
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 3,310,000 3.66%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
第 限合伙) 制的基金
一 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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