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肯特催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798,326.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01,673.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177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860吨 49,887.86 26,720.17
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
合计 49,887.86 26,720.17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2,629,622.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资总 承诺投入 已投入 已投入募集资金 原计划项目达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募集资金 募集金 占承诺投入募集 到预定可使用
金额 额 资金的比例 状态日期
年产8860吨
1 功能性催化 49,887.86 26,720.17 654.36 2.45% 2027年2月
新材料项目
合计 49,887.86 26,720.17 654.36 2.45%
(三)募投项目变更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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