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8:43:08 股吧网页版
肯特催化: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建国作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建国:出生于1962年12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8年7月至1991年8月,任太原工业大学教师,1996年3月至1998年6月,德国爱尔兰根-纽伦堡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7月至2019年10月,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其间历任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19年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2020年11月至2025年11月1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未亲自出席会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

王建国 7 7 7 0 0 否 4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5年度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每项议案,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参与现场工作12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保证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