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国府核字(2026)第 0101001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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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5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十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国府核字(2026)第 01010015 号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或“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动力”)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培数能传感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华培动力披露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华培动力信息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华培动力与无锡盛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橡林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致尚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盛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无锡盛邦电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培动力出具的《业绩承诺函》(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培动力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培数能传感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审
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培动力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投资协议、业绩承诺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培数能传感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培数能传感技术(无锡)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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