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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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上会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
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经营范围 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
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双
资质情况 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相
关资质。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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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三)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上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上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长期资产确认、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上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上会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上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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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见分歧解决
上会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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