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常 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常青科技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4,81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25.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222.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3)第 316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 项目建设投资 91,500.00
1 用材料制造项目 项目流动资金 85,000.00
30,000.00
合计 121,500.00 85,000.00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