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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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上会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
经营范围 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
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
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资质情况 双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
相关资质。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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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2 次。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出具了相关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事务所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上会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与计划、年报审计要点、风险评估程序及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公司管理层及独立董事保持了有效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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