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 4,81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25.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067.7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222.81 万元。常青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作为常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
保荐人,负责常青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
督导期限已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马志鹏、钱林凯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125
注册资本 40,483.64 万元
注册地址 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主要办公地址 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孙秋新
实际控制人 孙秋新、金连琴和孙杰
联系电话 0511-8086691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 年 3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4 月 10 日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监管机构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监管机构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规守法,信守承诺;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5、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
6、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制度;
7、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对外担保制度;
8、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9、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10、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11、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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