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7:59:21 股吧网页版
华贸物流: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薪酬管理体系,健全市场化薪酬分配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有效绑定核心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市场化薪酬水平,遵循合法合规、业绩导向、权责匹配的核心原则,特制定本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方案制定依据

为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长短期相结合、业绩与薪酬挂钩的分配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经营目标与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

三、薪酬管理原则

(一)市场化导向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遵循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在符合工资总额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实现有效激励、刚性约束。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四)公平、公正、合规原则。薪酬制度、薪酬标准及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予以披露。

四、薪酬结构与标准

(一)薪酬结构

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董事薪酬标准

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津贴。薪酬考核标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规则执行。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他报酬,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董事津贴制,人民币 18 万元/年/人,按年度发放。除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及福利性待遇。

五、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

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公司经营业绩、重点任务、合规风控、个人履职等综合评价。

落实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严格与考核结果挂钩,未完成考核目标相应扣减。

六、薪酬发放管理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按考核结果分次、递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董事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结算薪酬。任职期间发生职务调整、岗位变动的,自变动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

七、追索扣回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予发放、停发、扣减或追回全部或部分薪酬、津贴及激励收入:

(一)因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导致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

(二)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公司声誉的。

(五)监管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八、薪酬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行业水平、市场调研、经营效益、战略调整、岗位职责变化等因素,按程序对薪酬标准进行年度评估与动态调整。薪酬调整方案须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九、决策与披露程序

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披露。

审议董事个人薪酬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