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7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3.70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03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止,共计 13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
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了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7.0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1,291 人。
6、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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