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经全体
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于当日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11 名(其中,马知方、蒋苏德、倪宣明、田景岩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叶福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41,254,26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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