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5:58:23 股吧网页版
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7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5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5
议案二......6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

议案三......9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9
议案四......1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0
议案五......11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1
议案六......1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七......1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
议案八......1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14
议案九......1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5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五、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九、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7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