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6:49:23 股吧网页版
上海沪工: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由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以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交易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交易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履约
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因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以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是以避险为主,同时可能带来获利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降低外汇波动风险。

2、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三、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公司的收付外币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交易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用于开展上述外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
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