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写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5,84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221.17
二、募集资金净额 95,618.8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2,638.36
本年度使用金额 25,224.08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85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44.46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2年1月1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月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按照协议要求履行权利义务。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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