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中重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1、募集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2,000,000.00 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7,374,147.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294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60,2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9,737.41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24,288.91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 状态时间
智能装备生
产基地建设 42.30 2026 年 4 月
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 3 条冶
金智能自动 2.27 2026 年 4 月
化生产线项
目
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 100 -
动资金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 √否
实施
注:1.“累计投入进度”系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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