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2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5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2,703,7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7,296,282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的 2,703,718 股已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限售股共计 90,799,340 股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其转增股份,涉及 2 名
限售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马冰冰、谷峰兰。上述股东直接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 376,880,9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50,000,000 股。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9,769,040 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共计转增 179,538,080 股。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完成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29,538,080股。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26 年 1 月 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26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574,2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4.86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自愿放弃共计 855,200 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1 人,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总数为 4,719,000 股。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629,538,080 股增加至 634,257,0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1)。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中重科技(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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