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9,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9,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4 月 2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266.6667 万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0,666,6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656,41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2,010,25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9%。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
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市流通(因 2026 年 4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0,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133,333.4 元(含税),转增 52,266,667 股。本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30,666,667 股变更为 182,933,334 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其他股本变动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祖庆、周祖伟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荣月红和高培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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