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尚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黎 联系电话:025-83387682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飞 联系电话:025-83387749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恒尚节能进行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4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工作制度,并根据恒尚节能实
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人已与恒尚节能签署保荐协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和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不存在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履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
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起完整的
9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并已按规定审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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