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量数据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25,752,89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54.0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19.8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34.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1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30,090.03 30,090.03 30,000.00
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 15,930.31 15,930.31 5,234.24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 1,100.00 0.00
合计 47,120.34 47,120.34 35,234.24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付的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鉴于以下原因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上述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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