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或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理财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 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后,后续进展无需进行单独披露,在定期报告中就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整体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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