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 1 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1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11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9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价,认为上会具备相关证券审计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 2025 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对年审会计师提出要求,确保年审工作按进度推进。
3、2026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上会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认真审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也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上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点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