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通
讯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 678 号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6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和国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万和国、陈雨海、沈刚、张芳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万和国、陈雨海、沈刚、张芳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世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日、授予对象、行权价格的确定等相关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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