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勇)
我作为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担任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我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勤勉务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研究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分析和调研决策事项,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客观分析和审慎判断,以严谨态度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及进行表决。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10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全部出席上述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情况
2025 年度,我赴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开展业务调研,听取了华南事业部的综合情况汇报,对华南事业部下一步发展提出重要建议。调研指导深圳理工大学项目,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我积极沟通年报审计情况,了解公司内控情况,听取公司财务预决算情况汇报,就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积极沟通,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主要工作、审计重要关注事项等召开了沟通会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参与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我保持定期沟通,能够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支持,未有任何干预我行使职权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情况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夏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提名,同意王吉杰先生、夏冰先生、陈为先生、袁涛先生、周予鼎先生、田晖先生、张辰先生、夏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同意梁永明先生、苏勇先生、朱洪超先生、赵金城先生、李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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