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金城)
我作为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担任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科技与 ESG 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我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勤勉务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研究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分析和调研决策事项,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客观分析和审慎判断,以严谨态度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及进行表决。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 10 次,出席股东会 2 次,董事
会战略、科技与 ESG 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1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审议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等在内的 11 项议案,并就股权激励事项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我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科技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会
战略、科技与 ESG 委员会 3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情况
2025 年度,我实地赴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开展业务调研,听取了华南事业部的综合情况汇报,对华南事业部下一步发展提出重要建议。调研指导深圳理工大学项目,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并听取其诉求与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我保持定期沟通,能够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支持,未有任何干预我们行使职权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情况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5—2026 年)〉的议案》。我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上述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严格进行披露;对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信息主动披露,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 54 则。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按照预约披露的时间,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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