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31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股票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退市情况概述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公司 A 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仍未消除。2021 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同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项的
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可能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
项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触发相关终止上市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22 年 3 月 31 日)起被实施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
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 A
股股票上市的决定,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A 股股票退市的决定。
若公司 A 股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 A 股股票作出
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 A 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 A 股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
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 A 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 A 股股
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1.15 条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因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
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自 2018 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未能对外部行业环境做出正确的判断,以及内部战略失当、扩张过快及成本结构失衡等原因,叠加 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公司融资渠道关闭、资金链断裂,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诉讼及资产冻结查封也接踵而至,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和债务集中兑付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现任董事会上任以来,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在业务转型和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公司面临的各方面负担较重,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仍然亏损,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可能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后续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增长轨道,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
若公司 A 股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A 股股票作出终止
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 A 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 A 股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 A 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后的去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1.15 条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10.2.1 条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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