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一、方案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兼顾员工关怀与公司资金安全、合规要求,防范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及监管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
1.2 适用员工范围
1.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
1.2.2 借款员工不得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4)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1.3 核心原则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
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专款专用:仅用于员工合理生活应急支出,不适用于投资、购房等用途;
3)风险可控:设定总额度、个人额度上限,建立全流程风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4)公平透明:统一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保障员工权益。
二、借款核心规则
2.1 借款条件
1)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服务满 1 年,在岗状态正常,年度绩效优良;
2) 无未结清的公司借款,未因不良征信记录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借款用途符合本办法规定,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4) 涉及海外控股子公司的,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同时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相关
内部管理制度。
2.2 借款用途
2.2.1 允许用途(需提供证明)
1) 员工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的医疗费用(需提供医院诊断书、缴费
通知等)或因员工本人家庭出现变故而导致的临时紧急资金需求;
2) 突发自然灾害、特殊突发性困难导致的生活救济支出(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2.2 不适用用途
1) 购房、购车、购买奢侈品、偿还消费贷/经营贷/房贷;
2) 证券投资、理财、转借他人;
3) 股权激励;
4)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违规用途。
2.3 额度管理(总额度+个人额度)
2.3.1 公司总额度
1) 上限: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或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取孰低)的自有资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该额度;
2) 循环使用:员工归还的借款本金及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3) 动态调整:每年结合经审计财务报告调整总额度。
2.3.2 个人借款额度
1) 单笔上限:不超过员工申请前 6 个月税前总收入,且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含);
2) 年度频次:每人每年最多申请 1 次,需结清上一笔借款后方可再次申请;
3) 特殊调整:核心岗位/有特殊贡献员工,经审批可适当上浮,但不得突破个人额度上限的 1.2 倍。
2.4 借款期限与利率
2.4.1 借款期限
1)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医疗类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需提供特殊证明);
2) 期满确有困难无法还清者,需提前 1 个月提交展期申请,经 CFO 审批后可延期,借款期限累计不
超过 36 个月。
2.4.2 利率标准
1) 基准:参考市场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市场一年期存款
利率,具体按照《员工借款协议书》约定执行;涉及外币的,同样参照当地同期市场基准利率;
2) 计息方式:借款期限在 1 个日历年以内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借期届满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跨越 1 个以上日历年(即超过 365 天或含两个及以上 12 月 31 日)的,借款人应于每个
日历年年末支付当期应付利息;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并结清截至到期日尚未支付的
利息。
三、管理流程
3.1 申请与审批
1) 员工提交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在 OA 系统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
同、用途证明(如医疗缴费单、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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