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29 - 2025/10/30 2025/10/30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9 月 9 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1,302,172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0.15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464,662,636 股扣除 1,302,172
股后的股份 463,360,464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69,504,069.60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同时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故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3,360,464 股×0.15 元)÷464,662,636 股≈0.15 元。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5)÷(1+0)=前收盘价格-0.15。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29 - 2025/10/30 2025/10/3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参与分配的股份,以及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1)公司控股股东张帆先生、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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