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文;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3、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文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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