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5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小科,陈洪民持股 100%的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投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优”)与卢红萍、涂瀚(以下简称“收购人”)分别签署《涂瀚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与《卢红萍、涂瀚与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第一期转让协议》”),约定收购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以下合称“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海晶优持有的公司 31,454,679 股股份(以下简称“第一期协议转让”,第一期协议转让的股份简称“第一期标的股份”)。同时约定收购人将以不低于第一期协议转让的价格继续收购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9,766,073 股股份(以下简称“第二期协议转让”,第二期
协议转让的股份简称“第二期标的股份”)并约定不晚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签署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的具体协议且计划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期标的股份的交割。
第一期协议转让已登记完成
第一期协议转让已于2025年9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以下简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过户数量为 31,454,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
表决权放弃安排已生效
2025 年 8 月 22 日,收购人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
约定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第二期标的股份 9,766,073 股的表决权,放弃期限自第一期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第二期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止。鉴于《第一期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期标的股份已经全部过户登记至卢红萍、涂瀚名下,《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表决权放弃安排已生效。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控制权变更
鉴于(1)第一期标的股份已经全部过户登记至卢红萍、涂瀚名下,卢红萍女士及涂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38,178,0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拥有表决权比例为 19.64%,(2)《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第二期标的股份 9,766,073 股的表决权的安排已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卢红萍,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卢红萍、涂瀚。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
小科,陈洪民持股 100%的科华投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晶优与卢红萍、涂瀚分别签署《第一期转让协议》,约定收购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海晶优持有的公司 31,454,679 股股份。同时约定收购人将以不低于第一期协议转让的价格继续收购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
司 9,766,073 股股份,并约定不晚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签署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
的具体协议且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第二期标的股份的交割。
2025 年 8 月 22 日,收购人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
约定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第二期标的股份 9,766,073 股的表决权,放弃期限自第一期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第二期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止。
第一期协议转让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19.64%、表决权比例为 19.64%,原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7.91%、表决权比例为 12.89%。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陈洪民变更为卢红萍,实
际控制人将由陈洪民、陈小科变更为卢红萍、涂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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