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倪广山)
作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倪广山,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曾任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博格华纳涡轮增压系统及热能排放系统中国区及泰国副总裁兼总经理,森萨塔科技(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全球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经理;现任斯泰必鲁斯(上海)机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斯泰必鲁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斯泰必鲁斯(浙江)有限公司董事,斯泰必鲁斯(苏州)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2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9次,亲自列席股东会5次。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人对所议各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亲自出席。本人结合自身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多年的管理经验,针对公司涡轮增压器零部件主业的市场趋势、新能源业务布局及产业链延伸等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并参与审议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全部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条件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权益行使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除正常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行使表决权外,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特别职权,未发生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意见。关注公司投资者热线、股吧、上证e互动平台等,关注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在审议关联交易、控制权变更等重大事项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是否损害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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