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惟毅)
作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惟毅,男,197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主要工作经历:曾任上交所信息中心助理经理,上交所法律部经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监察部高级经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昇印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执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证指(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森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9次,列席股东会5次,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所议各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亲自出席。本人充分发挥法学专业背景优势,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出建议,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全部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2025年10月开展了董事补选工作。本人对涂瀚先生、涂坚先生、李欣女士、周成先生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审阅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经历、任职资质等相关资料,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亲自出席。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关注了薪酬考核的合规性与公平性。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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