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南京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深圳海运”),上述 3 家公司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调剂金额:4,192.00 万美元,系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部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担保金额中固定租金不超过 5,224.00 万美元,
浮动租金与指数挂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及子
公司暂未对大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与厦门象屿金象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 3 艘干散货船舶的经营性租赁业务。为支持全资子
公司的业务发展,2025 年 5 月 21 日,海通发展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分别向厦门
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欣发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
海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盛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
(以下简称“《保证函》”)。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本次担保调剂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80 亿美元和 1.50 亿元
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根据被担保方的业务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如下调剂:
单位:万美元
本次调剂前担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后 尚未使用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类别 保额度(万美 金额 担保额度 保额度(含
元) 本次)
海通发 海 通 国 际 船 资产负债率低
展及其 务 有 限 公 司 于 70% 3,000.00 +4,192.00 7,192.00 1,968.00
合并范 及 其 下 属 子 资产负债率高
围内子 公司 于(或等于) 17,000.00 -4,192.00 12,808.00 11,499.63
公司 70%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南京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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