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Fujian Highton Development Co.,Ltd
证券代码 603162.SH
法定代表人 曾而斌
总股本 928,102,308 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1705-2室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350004
联系电话 0591-88086357
公司网址 www.fj-highton.com
电子邮箱 ir@fz-highton.com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发展”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276,015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3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3.16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793.20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3 月 23 日对海通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致同验字(2023)第 351C000122 号”验资报告。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海通发
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荐工作概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
导期已届满。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督导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8、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9、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10、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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