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8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版 本:03
发行日期:2025.10.17
圣晖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未经董事会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公开、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工作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财经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等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
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明
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的 30%及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 30%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
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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