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概述
(一)2022 年 5 月 4 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6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
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16,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77%,回购最高价格 14.5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0.59 元/股,回购均价
13.6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04,912,573.1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 7,716,600 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已
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 7,716,600 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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