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 154,727,337.60 元(含税)调整为 154,624,131.60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
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72,622,828 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14,743,932 股后的股本数为 257,878,89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727,337.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6.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于 2023年 9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76”。转股期起止日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1,890 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1,890 股。
(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3,9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257,878,896 股调整为 257,706,886 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624,131.60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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