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荣 23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赎回价格:100.48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3 月 19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收市后,距离 3 月 19 日(“荣 23 转债”最后交易
日)仅剩 2 个交易日,3 月 19 日为“荣 23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收市后,距离 3 月 24 日(“荣 23 转债”最后转
股日)仅剩 5 个交易日,3 月 24 日为“荣 23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荣 23 转债”将自 2026 年 3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持有的“荣 23 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0.1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48 元/张(即合计 100.48 元/张)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可能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建议“荣 23 转债”持有
人于最后交易日或最后转股日前完成交易或实施转股,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特提醒“荣 23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
司“荣 23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荣 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荣 23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荣 23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荣23 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荣23 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荣 23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荣 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本数);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t×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t: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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