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4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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