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7 15:32:02 股吧网页版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及三期增资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8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及三期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万元) 5,400

投资进展情况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1、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仅涉及部分投资方式变更,总投资金额
保持不变。除本次增资外,后续公司还将收购标的公司的 13.00%
股权。目前股权收购事项正在推进中,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或
基于后续尽职调查与洽商的实际情况,导致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推
进进度不及预期。

3、公司对外投资系基于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作出
特 别 风 险 提 示 的判断,标的公司经营业务属于新兴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在该领域
(如有) 投资中可能存在对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技术水平等认知不足的风
险;若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
次投资项目可能出现技术研发与行业需求契合度不足、市场拓展不
及预期等风险,进而导致未来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加强与标的公司的沟
通,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公司将根据框架协议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对外投资概况

2025 年 3 月 14 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高峰、娄宪
芝、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及投资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通过分期增资、股权收购等方式获得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坂科技”“标的公司”)股权。首期拟以增资 1,800 万元方式获得 6.00%的股权;在标的公司达成约定的条件后,二期拟以增资 3,300 万元方式获得 11.00%的股权,同时投资5,400 万元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标的公司 18.00%股权。在完成上述投资后,公司将最终获得长坂科技的 35.00%股权。此外,公司在通过增资方式成为长坂科技股东后,拟与长坂科技共同出资设立福达长坂机器人零部件合资公司。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对外投资暨签订收购股权及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已完成的两期增资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与长坂科技及其股东各方共同签署《关于长坂(扬州)
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第一期)。根据协议,公司以 1,8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63.8298 万元,剩余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已完成,公司获得标的公司 6.00%股权。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与长坂科技及其股东各方共同签署《关于长坂(扬州)
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第二期)。根据协议,公司以 3,3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140.9895 万元,剩余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已完成,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7.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福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订二期增资协议的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