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底完成发行,该完
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 6 年,本测算中分别假设截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全部转股、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
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55 元/股(该价格系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孰高者计算,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作为确定基础)。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及 2027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相较上一年度持平、增长 10%、增长 20%,在上述三种业绩变动情形下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45,650,651 股扣减回购专户 9,519,200 股后的 636,131,451 股为基数,不考虑除
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数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限制性股票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
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本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
的影响;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且假设可转债 2026
年无需支付利息,2027 年至 2032 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 0.10%、0.30%、0.60%、
1.00%、1.50%和 2.50%,并根据市场相关情况计算可转债的实际利率。上述假设
仅用作测算,不构成对票面利率、到期赎回价及实际利率的数值预测,最终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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